美国对涉华平衡电枢设备、产品及其组件作出337部分终裁
3月1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平衡电枢设备、产品及其组件(调查编码:337-TA-1186)作出337部分终裁:经过对本案行政法官于1月14日作出的初裁(No.46)的复审,部分同意对中国江苏Liang Li (a/k/a Ryan Li)不当行为的制裁,并认定中国广东深圳倍声声学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江苏苏州倍声声学技术有限公司、美国Bellsing Corporation of Lisle, IL、中国广东东莞倍声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为缺席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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