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第十二届上海国际渔业博览会
暨2017年第十二届上海国际水产养殖展览会
福建参展组织工作方案
(送审稿)
2017年4月5日
针对新时期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我会将依托第十二届上海国际渔业博览会暨第十二届上海国际水产养殖展览会(简称“上海渔博会”)组织福建宁德地区渔业企业参加上海渔博会展销活动。为切实办好此次活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我省组团参展方案
(一)组团单位
组团单位:福建省贸促会
协办单位:宁德市贸促会
(二)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8月19-21日 (09:00-16:30)
2.地点: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龙阳路2345号)
(三)省团组成
由省贸促会、宁德市贸促会、省贸易促进中心、相关商协会及参展企业组成。
(四)福建展团展区设置及展品范围
福建展区拟设25-30个展位,整体采用简特装的布展方式,主要组织福建宁德地区特色鱼类、贝类等渔业产品企业参展。
二、工作分工
(一)省贸促会
1.负责福建展区展销活动的统筹、指导、工作方案审定、宣传材料编撰及展会总结等工作;
2.负责对展销活动福建展区的参展企业进行总体筛选把关;
3.负责审核福建展区展销活动费用预算并拨付相关费用。
(二)宁德市贸促会
1.负责与各县级渔业机构联络对接,组织推荐企业参展;
(三)省贸易促进中心
1.负责与宁德市贸促会和相关商协会联络对接,完成参展企业的征集;
2.负责参展企业需求的收集、对接组委会;
3.负责与组委会的联络、沟通,落实展览场地租赁和相关活动的组织;
4.负责福建展区展销活动新闻通稿的草拟和宣传报道的组织;
5.负责福建展区展销活动展务服务工作以及展会现场协调工作;
6.负责福建展区展销活动期间福建代表团在上海后勤接待工作;
7.负责福建展区布展现场协调和安全保障工作;
8.负责整理福建展区的参展企业参展成果,做好展会总结材料汇集工作。
9.负责展后协助福建展区的参展企业做好补贴工作。
三、工作进度
(一)2017年04月30日前
1.拟订福建展区的工作方案,报省贸促会审定。
2.与组委会对接落实场地、价格等展会相关事宜。
(二)2017年5月30日前
1.审核、择优挑选福建宁德市的参展企业,并完成参展企业需求收集和资料收集汇总。
2.与组委会签订展位租赁协议、完成展会费付款事宜。
3.确认福建展区的展位分配平面图及布展方案。
(三)2017年6月1日前
1.对接组委会的布展效果图;
2.向组委会报送福建展区的楣板信息及企业资料。
(四)2017年7月6日前
1.完成福建展区的证件资料搜集并报送组委会;
2.完成展前媒体联络及宣传事宜。
(五)2017年8月4日前
1.展前各项筹备工作完成和确认;
2.督促各参展单位完成展品物流工作。
(六)2016年8月17日-22日
1.8月17日-8月18日,完成展会现场的布置工作及展商报到;
2.8月19日-8月21日,做好展期活动组织、现场展务服务等工作;
3.8月21日(14:30-22:30),完成展商现场调查问卷收集、成果统计和展览撤馆。
(七)8月30日前
1.做好福建展区的展会总结资料的汇集、统计成果、参展商意见反馈整理;
2.做好福建展区的项目结算、展会补贴等后续工作。
四、经费预算
(一)展位费:11000元/个
该展会列入福建省商务厅2017境内闽货华夏行和境内外服务贸易展洽会活动,省商务厅对参加展会并符合审核资质的企业第一个展位给予不超过展位费二分之一补助,从第二个展位开始的展位费按不超过三分之一给予补助,差额由省贸促会补助。
汇款单位: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屏山支行
银行账号:116020100100057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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