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104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我会现开始对小型微型企业进行备案登记,请符合规定的企业按文件要求于10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寄至宁德市贸促会。联系人:林贤培、雷云,电话:0593-2281169,传真:0593-2766185,地址:宁德市蕉城北路39号市贸促会。
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doc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简明表.doc
小型微型企业免缴贸促会原产地证明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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