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起,关乎两岸发展福祉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货物早期收获全面实施,共有268项大陆产品可享受优惠关税待遇进入台湾市场,涉及石化、机械、纺织及其他四类行业。
ECFA遵循世贸组织规则,兼顾两岸经济发展现状和特点,是为推进两岸经济全面深入合作而做的特殊制度安排,旨在进一步增进海峡两岸贸易与投资关系,建立长期稳定的经贸合作机制。ECFA协议和原产地规则的实施,降低了双方的贸易成本,共同提升两岸产业国际竞争力,最大限度地实现两岸经济优势互补,标志着两岸经济关系正式跨入互利双赢、合作发展,充满实质内涵的ECFA新阶段。
中国贸促会按相关规定签发大陆方面的ECFA原产地证书,企业凭证书可获得7%至100%的不等幅度的关税优惠。需要办理ECFA原产地证书的企业,请到宁德市贸促会法律部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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